三期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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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梅毒
概述 病因 症状 就医 诊断 治疗 预后 日常
病期2年以上,早期梅毒未经良好治疗出现多器官损伤的阶段
表现为皮肤黏膜、骨骼、眼、心血管、神经等系统或内脏发生梅毒损害
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
青霉素类为首选治疗药物
定义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属于我国乙类传染病,主要通过性接触、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本病危害性极大,可侵犯全身各组织器官或通过胎盘传播引起死产、流产、早产和胎传梅毒。
三期梅毒是梅毒的晚期阶段,是早期梅毒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充分,一般经过3~4年(最早2年,最晚20年),40%患者发生三期梅毒。
三期梅毒可侵犯血管、中枢神经系统及全身各器官。临床表现为皮肤黏膜、骨骼、眼、心血管及神经损害。
经母婴传播的晚期胎传梅毒类似于获得性三期梅毒,一般在2岁或之后发病。本篇主要介绍后天获得性三期梅毒,胎传梅毒相关内容请参见梅毒相关内容。
发病情况
三期梅毒相关流行病学资料相对缺乏,梅毒总体发病情况具体如下。
疾病分布
在经济发达、沿海及南方省市梅毒流行严重。
发病率
全国梅毒病例报告数从1994年到2004年增加了近20倍。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报告梅毒为462292例,其中三期梅毒3776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通报,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国共报告梅毒感染人数480020例,其中三期梅毒数量不详。
现在三期梅毒的发生率已比以前减少,可能是由于广泛应用抗生素治疗其他感染性疾病的同时也对梅毒螺旋体的杀灭有关。
患病率
在性工作者、男性同性性行为者中梅毒的患病率极高,可达5%~35%。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