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梅毒螺旋体感染而发病,多由性接触、母婴、血液等方式传播
不同分期可有不同症状,有一期硬下疳、二期梅毒疹、三期梅毒瘤等
依据暗视野显微镜和梅毒血清学检查等诊断
早期梅毒经积极的祛梅治疗,多预后良好;晚期梅毒多遗留器质性损害
梅毒是什么?
定义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又称苍白螺旋体)感染引起的一种慢性、系统性的性传播疾病。
该疾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乙类防治管理病种。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胎盘传播和血液等其他传播。
本病危害性极大,病变几乎可累及人体所有组织器官。妊娠期患有梅毒可引起胎儿早产、流产、
死产和新生儿梅毒。需积极治疗和定期复查相关指标。
分类
根据传播途径不同,分为获得性梅毒和胎传梅毒。根据病程不同,分为早期梅毒和晚期梅毒。各期梅毒有可能重叠或缺如。
获得性梅毒(后天性梅毒)
晚期梅毒(病程≥2年):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心血管梅毒,
神经梅毒,晚期隐性梅毒(又称晚期潜伏梅毒)。
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出生后2年内发病。
晚期先天梅毒:出生2年后发病。
发病情况
梅毒为全世界流行,近年来发病情况呈现上升趋势。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每年新发病例约1200万。主要集中在南亚、东南亚和撒哈拉沙漠中部以南的非洲地区。
近年来梅毒的发病率在我国增长迅速,已成为报告病例数最多的性病。
我国梅毒的发病率由2003年10万人中发生4.5例上升至2013年10万人中发生32.86例,年均增长13.37%。
潜伏梅毒占多数,二期梅毒也较为常见,先天梅毒报告病例数也在增加。晚期神经梅毒发生率为10%,一般在感染2-20年后发生,多在感染后3-4年发生。
不同地区梅毒发病差异很大,高发地区主要为西北地区、闽江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等。20~39岁的性活跃人群是高发群体。
梅毒的初期症状是什么?
部分患者早期可无任何症状。部分患者感染2-4周后可在生殖器等部位出现硬下疳,表现为软骨样硬度的无痛性结节、溃疡。硬下疳出现1-2周后,腹股沟等附近部位可出现淋巴结肿大。
出现不适,建议及时就医。
梅毒怎么传染的?
梅毒主要通过性传播、胎盘传播、血液等其他传播进行传染。
梅毒可通过无保护的不洁性生活传播,这是梅毒的主要传播方式。
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将梅毒传染给胎儿。
梅毒也可通过输注含有梅毒螺旋体的血液制品传播,通过接吻、握手、哺乳或接触含有梅毒螺旋体的患者衣物、用具等物品进行传染。
梅毒可以彻底治愈吗?
梅毒无彻底治愈的说法,其抗体可终身检测阳性,但规范治疗后可终身无相关症状。
梅毒经规范的祛梅治疗后,大多预后良好,可多年无相关症状及进展出现。梅毒治疗结束后3年内当规律监测梅毒相关指标。如无复发可终止观察。
致病原因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的。
传染源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梅毒螺旋体感染者和隐性梅毒患者是传染源。
梅毒螺旋体感染者和梅毒患者的皮损及其分泌物、血液中含有梅毒螺旋体。
未经治疗的梅毒患者感染后的1~2年内具有强烈的传染性。
感染4年后通过性传播的传染性较小。
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患早期梅毒的孕妇很有可能将梅毒螺旋体传播给胎儿。
传播途径
性接触传播
与梅毒患者未采取保护措施而有性接触,如性生活、肛交或口交行为。
与感染者做出亲密动作过于激烈时,可通过皮肤黏膜微小破损进入人体。
约95%的患者通过性接触传染。
母婴传播
孕妇妊娠4个月后,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及脐静脉由孕妇传给胎儿。
分娩过程中新生儿通过生产过程中,胎儿经过产道时因头部、肩部擦伤而发生接触性感染。
血液传播
由于梅毒螺旋体的耐寒能力较强,患者血液冷藏3天仍具有传染性,输入该类血液可感染梅毒。
血液制品目前都有严格筛查,血液传染途径较罕见。
部分人与梅毒患者共用针头注射药物、共用剃须刀等可被感染。
其他方式
少数人可通过接吻、握手、哺乳或接触带有梅毒螺旋体的衣物、用具等被感染。
梅毒螺旋体离开人体很难生存,煮沸、干燥、日光、肥皂水和普通消毒剂均可迅速将其杀灭。
易感人群
人体缺乏对梅毒螺旋体的免疫力,人群普遍易感。治愈后仍需要注意避免再次感染。
发病机制
由于人体的免疫系统不足以将梅毒螺旋体杀灭,因此该病原体可以在体内繁殖、扩散。
梅毒螺旋体表面的黏多糖酶可能与其致病性有关。
人体的皮肤、主动脉、眼睛、胎盘、脐带等组织富含黏多糖,因此梅毒螺旋体对其有高度亲和力,可以吸附到这些组织上。
黏多糖酶分解组织内的黏多糖可造成血管塌陷、局部供血受阻,继而出现血管炎症、组织坏死、溃疡等病变。
高危因素
与患者进行性生活时未采取安全措施,如未使用安全套。
冶游史、滥交或与多个性伴侣共同发生性关系。
男-男同性恋者的性行为,可导致梅毒的患病概率增加。
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人群,其发病风险增加。
获得性梅毒
根据病程可分为一、二、
三期梅毒,其中三期梅毒也被称为晚期梅毒。
潜伏梅毒没有明显的临床表现。一二期梅毒的传染性强。
一期梅毒
皮肤黏膜损害
起初表现为外生殖器的小红斑。
红斑发生坏死,形成圆形或椭圆形无痛性溃疡,触摸起来像软骨般硬度。
接受治疗的患者在1~2周后消退,未经治疗者可持续3~4周或更长时间。消退后遗留暗红色
瘢痕或皮肤变色。
发病部位
男性多见于阴茎、龟头、包皮。
女性多见于阴唇、会阴及子宫开口处(宫颈)。
其他症状
淋巴结肿大:淋巴结肿大在硬下疳出现1~2周后,腹股沟或患处淋巴结无痛性肿大。
二期梅毒
皮肤黏膜损害
梅毒疹:可表现为红色或红褐色
丘疹、
斑丘疹、斑块、结节、脓疱或溃疡等,与普通皮肤病类似,通常不痒或仅有轻微瘙痒。可持续数周消退。
扁平湿疣:粉红色扁平丘疹或斑块,表面糜烂湿润或轻度结痂。
黏膜损害:黏膜可能发生红肿、糜烂、溃疡。
发病部位
可影响全身皮肤和黏膜,包括口腔、咽喉、舌、生殖器、肛门等,也可发生在手掌和脚底。
其他症状
神经损害:
神经梅毒也可以发生在梅毒早期,主要为
脑膜炎,表现为头痛、呕吐、贪睡、反应迟钝等。
可出现斑片状脱发。
可出现关节肿胀、压痛、酸痛等。
可出现视力下降、看东西模糊等。
三期梅毒
结节性梅毒疹
发生在头面部、肩部、背部,表现为呈簇状排列的铜红色结节。
梅毒瘤(梅毒性树胶肿)
典型损害为2~10 cm的马蹄形溃疡,边缘锐利,表面有黏稠树胶状分泌物。
好发于小腿,少数发生于骨骼、口腔、眼部、上呼吸道黏膜。
口腔黏膜损害可导致发音、吞咽困难,眼部皮肤黏膜损害可出现眼痛、视力障碍,甚至失明等。
心血管梅毒
早期很难发现,可有胸部正中不适或疼痛。
部分情况可伴有阵发性呼吸困难,与心绞痛相似。
神经梅毒
包括头痛、精神行为异常、认知功能下降、记忆力下降、偏瘫、语言理解和运用能力受损等。
肢体协调障碍不能维持躯体平衡,大小便不受控制而可能自动排出等。
还可表现为下肢有闪电样痛、感觉异常、触碰会有疼痛和感知温度障碍等。
胎传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
新生儿常为早产儿,发育不良、营养差、身体消瘦、皮肤松弛,哭声低弱而嘶哑,躁动不安。
皮肤黏膜损害
手掌、足底等部位出现各种类型
皮疹,口周和肛门周围常形成
皲裂。
多数在出生3周后出现,少数出生时即发生。
梅毒性鼻炎
鼻黏膜溃疡,排出血性黏稠分泌物,堵塞鼻孔造成呼吸、吸吮困难。
骨梅毒
通常表现为肢体疼痛、不能活动,可发生梅毒性假瘫。
晚期先天梅毒
一般5~8岁发病,13~14岁才相继出现多种表现,以眼、骨损害和神经系统损害常见,心血管梅毒罕见。
皮肤黏膜损害
发病低,皮肤黏膜损害形态以树胶肿多见。
好发于硬腭、鼻中隔黏膜,可引起上腭、鼻中隔穿孔和
鞍鼻。
眼梅毒
初起可视力下降、视物模糊,继之出现特征性弥漫性角膜浑浊,反复发作可导致永久性病变,引起失明。
骨梅毒
骨膜炎多见,少数可表现为双侧膝关节无痛性肿胀、轻度强直等。
神经梅毒
可有听力、视力受损。
1/3~1/2患者发生无症状神经梅毒,常延迟至青春期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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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风险自测
就医科室
感染科
与疑似感染梅毒的人有不安全的性接触史,且皮肤或黏膜出现红斑、
丘疹、无痛性溃疡等症状,建议及时就医。
皮肤性病科
全身的皮肤黏膜,尤其是生殖器部位出现红斑、丘疹、溃疡等症状,可能会首诊于皮肤性病科。
小儿内科
胎传梅毒的患儿,也可能首诊于小儿内科。
就医准备
就诊须知:挂号、资料准备、常见问题
就医提示
就医前可适度清洁皮肤,如果面部出现皮肤损害,避免化妆遮盖。
避免搔抓患处,以免引起出血和继发细菌感染。
如果密切接触者也出现类似症状,建议一同就医。
就医准备清单
症状清单
尤其需要关注症状发生时间、特殊表现等
皮疹发生的部位有哪些?
是否有疲倦、发热、头痛等情况?
皮疹持续多长时间了?能不能自行缓解?
以前是否出现过类似症状?
病史清单
是否对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
近期有没有发生过高危性行为?
检查清单
近半年的检查结果,可携带就医
血清学检查: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甲
苯胺红不加热血清学试验(TRUST)、性病研究实验室试验(VDRL)、梅毒螺旋体明胶凝集试验(TPPA)、荧光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FTA-ABS)
其他检查:脑脊液检查、骨关节X线、心脏彩超、颅脑CT、颅脑磁共振成像(M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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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风险自测
疾病诊断
病史
有不安全的性接触史。
(孕产妇)梅毒感染史。
男-男同性恋。
临床表现
有各期梅毒相应的临床表现。
实验室检查
暗视野显微镜检查
取可疑皮损(如
硬下疳、扁平湿疣、湿
丘疹等),可见到可运动的梅毒螺旋体,可作为梅毒的确诊依据。
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检查
包括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甲
苯胺红不加热血清学试验(TRUST)、性病研究实验室试验(VDRL)等非特异性试验。
属于梅毒过筛试验,若结果为阳性,一定需要确诊试验来证实,才能诊断梅毒。
感染不足6周,该试验可为阴性,阴性者需要在感染6周后复查。
部分梅毒感染者,如合并感染HIV,也可能出现假阴性。
此试验滴度的变化,还可作为疗效观察、复发或再感染的指征。
梅毒螺旋体血清学检查
包括梅毒螺旋体明胶凝集试验(TPPA)、荧光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FTA-ABS)等。
为梅毒确诊的实验室检查。
梅毒螺旋体侵入人体后,在血清中可出现梅毒螺旋体抗体,并终生存在。
若特异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则可以说明目前人体感染梅毒,需要进行针对性治疗。也可提示患者曾经感染过梅毒。
极少数存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恶性肿瘤等问题的患者,在血清学检查中会出现假阳性表现,但后续复查结果会变成阴性。
脑脊液检查
主要用于
神经梅毒的诊断,包括脑脊液白细胞计数、蛋白定量、FTA-ABS、VDRL、聚合酶链式反应(PCR)和胶体金试验。
脑脊液白细胞计数和总蛋白量的增加属非特异性变化,白细胞计数>5x106/L(合并HIV感染者,白细胞计数>20x106/L),蛋白量>0.5g/L,且无引起异常的其他原因。
脑脊液VDRL和/或FTA-ABS试验阳性,是神经梅毒的可靠诊断依据。
影像学检查
X线摄片被用于检查骨关节梅毒的辅助诊断。
心脏彩超被用于检查心血管梅毒的辅助诊断。
CT和磁共振成像(MRI)被用于神经梅毒的辅助诊断。
鉴别诊断
梅毒的临床表现多种多样,需要与多种疾病鉴别。主要依据接触史、临床表现、体格检查和多次梅毒血清试验来进行鉴别。
一期梅毒的鉴别
相似点:生殖器出现溃疡等。
不同点:
一期梅毒硬下疳为无痛性溃疡,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检查和梅毒螺旋体血清检查可为阳性。
二期梅毒的鉴别
应注意与
玫瑰糠疹、
寻常型银屑病、病毒疹、
扁平苔藓、
股癣等进行鉴别。
相似点:可在皮肤、黏膜出现丘疹、
斑丘疹、斑块、结节、脓疱或溃疡等。
不同点:
二期梅毒通常不痒或仅有轻微瘙痒。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检查和梅毒螺旋体血清检查可为阳性。
三期梅毒的鉴别
心血管梅毒应与其他心血管疾病进行鉴别。
相似点:皮肤黏膜可出现溃疡;可有头痛、精神行为异常记忆力下降等神经症状;可有胸骨正前方疼痛等心前区不适。
不同点: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检查和梅毒螺旋体血清检查可为阳性。
治疗目的:消除症状,降低传染性,预防病情进一步进展。
治疗原则:
及早发现,及时正规治疗,愈早治疗效果愈好。
剂量足够,疗程规律。不规则治疗可增加复发概率及促使晚期损害提前发生。
治疗后要经过足够时间的追踪观察,患者应定期进行血清学检查,监测治疗效果。
所有梅毒患者均需要做HIV咨询和检测。
所有性伴侣都需进行检查和治疗,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
药物治疗
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切勿自行用药
青霉素
梅毒治疗的首选药物,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
血清浓度达0.03U/ml即有杀灭梅毒螺旋体的作用,但血清浓度必须稳定维持10天以上方可彻底清除体内的梅毒螺旋体。
青霉素过敏者,必须提前告知医生。
头孢曲松
青霉素过敏者目前无最佳替代方案,可优先选择头孢曲松替代治疗。
需注意与青霉素可能的交叉过敏反应。
四环素和大环内酯类
孕妇、儿童、肝肾功能不全者需禁用四环素类药物。
由于梅毒螺旋体的耐药性,不用红霉素等大环内酯类药物。
药物治疗注意事项
心血管梅毒
所有心血管梅毒均需排除
神经梅毒,合并神经梅毒的心血管梅毒必须按神经梅毒治疗。
如有
心力衰竭,首先治疗心力衰竭,待心功能可代偿时,可注射青霉素。
需要从小剂量青霉素开始治疗以避免发生急性
变态反应(吉海反应),造成病情加剧或死亡。
神经梅毒
神经梅毒为系统性损害,累及重要脏器,需要综合性诊疗,一般需要联合多学科专家制定个性化方案。
早期胎传梅毒
脑脊液异常者,青霉素静脉给药。脑脊液正常者,肌肉注射给药。
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按照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妊娠期梅毒
任何时刻只要发现未经正规治疗的孕妇梅毒,均需要及时治疗,并在医生的监护下进行。
治疗后每月做1次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定量试验。
合并HIV感染的处理
对于不能排除神经梅毒的一期、二期及隐性梅毒患者,建议按照神经梅毒治疗。
梅毒复发的治疗
治疗后血清转阴又转阳,或出现临床症状,属于复发。患者需要重新进行治疗。
排除在感染和神经梅毒后,可用加倍药物剂量复治。
手术治疗
梅毒性主动脉关闭不全、冠状动脉口狭窄、梅毒性主动脉瘤,可进行手术治疗。
治愈情况
梅毒是传染性疾病,发病后不能自愈。不同类型的梅毒治愈情况不同。
早期梅毒
被确诊为一、
二期梅毒而无其他系统病变,若得到及时规范的治疗,是可以治愈的。
大多数
一期梅毒在1年内血清学试验转阴,二期梅毒在2年内转阴。
少数患者在正规治疗后,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下降到一定程度不再下降,长期维持在某一滴度,称为血清固定现象。此时需检查,排除再感染的可能。
治愈后或发生血清固定现象,需要遵医嘱严格定期随访检查,监测病情,少部分可能复发或再次感染梅毒。
晚期(三期)梅毒
预后不理想,
三期梅毒常累及内脏,影响器官功能进而影响生活甚至生命,是引起死亡的主要原因。
治疗无法逆转已经形成的身体器质性损害,尽管90%的
神经梅毒患者经适当的治疗可有一定的临床疗效。
心血管梅毒的预后也较差,若神经梅毒并发
视神经萎缩而失明的患病人群,恢复视力的可能性很小。
潜伏梅毒
持续数年或数十年不出现临床症状,但若未得到及时诊断或治疗,在任何时间进展为三期梅毒。
出现全身多系统或多个脏器组织破坏,导致器官功能受损,甚至危及生命。
妊娠期梅毒
梅毒螺旋体可通过感染胎儿,若未经治疗,可加大流产、胎死腹中、早产、新生儿死亡和出现各类并发症的风险。
早期发现,及时治疗,孕妇可以生下未感染的胎儿。研究报道,在妊娠4个月内进行治疗,可有效预防新生儿患先天梅毒。
危害性
梅毒会引起全身皮肤和黏膜出现脓疱、溃疡,也就是所谓的梅毒疹,造成痛苦,并影响容貌。
梅毒为性传播疾病,该疾病会人们心理带来很大的负面压力。
梅毒晚期可进展为全身多脏器、系统不可逆的损害,治疗困难。
日常管理
饮食管理
梅毒患者的饮食没有特别注意事项,需要饮食均衡,保证营养素充足。
建议避免刺激性的饮品,如咖啡、浓茶、含酒精的饮料等。
运动管理
适量运动,增强体质。
可选择快走、慢跑、打太极拳、游泳、广场舞、骑行等运动,或按照医生指导选择运动项目,避免运动过度。
心理调节
端正心态、正确面对疾病、积极配合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生活管理
戒烟,远离“二手烟”(避免被动吸烟)。
保证睡眠充足,避免熬夜。
注意保护皮肤损害部位,禁止搔抓。
不与他人同盆而浴。发生
硬下疳或外阴、肛周扁平湿疣时,可以使用清热解毒、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
坐浴。
个人物品需专用,避免与他人交叉使用,用过的衣物应先消毒后清洗,并且定期消毒。
梅毒患者避免性生活,防止传染他人。
随诊复查
在经过正规治疗以后,每3个月复查一次,1年后每半年复查1次。
一般随访2~3年,晚期梅毒可能需要根据患者情况随访3年以上。
血清固定者,如临床上无复发表现,并排除神经、心血管及其他内脏病毒,随访3年以上可由医生判断是否终止观察。
复查项目有体格检查、梅毒血清学实验、影像学检查等。
神经梅毒还需要进行脑脊液检查。
预防
隔离、治疗传染源
可疑患者均应进行预防性筛查,做梅毒血清试验,以便早期发现并及时治疗。
梅毒螺旋体感染者是梅毒的主要传染源。
早期发现、早期治愈是消除传染源的根本办法,治疗期间应避免性生活。
切断传播途径
由于性行为是直接接触传染的传播途径,保持单一、固定性伴侣,不与感染者发生性关系,采取有保护的性行为。
注意经血液传播的危险因素,严禁共用注射器,避免不卫生文身等。
防止胎传梅毒发生:应加强婚前和产前检查。
在怀孕3个月内开始首次产科检查,均应作梅毒血清学筛查。
梅毒高发地区孕妇或梅毒高危孕妇,在妊娠最后3个月及临产前需要再次筛查。
尽量不去无卫生保障的公共浴池洗澡,不与他人共用手巾、剃刀、餐具等。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